在长子县那家砖厂的烟囱背后,我看见的不只是两名被铁链锁住的聋哑人,还有一条被层层转包的“残障特权”产业链:它把国家发给残疾人的补贴变成血酬,把社会对他们的慈善折成利润,再把“聋哑”变成最适合剥削的沉默标签。当警方通报说“已刑拘责任人”时,我更想追问:如果制度继续把残障人士简化为“可抵扣的税金”,那么下一个砖厂只需换一批股东,就能让悲剧重启。
一、无声奴役的“经济学”:为什么偏偏是聋哑人?
长子县警方披露的案情只有短短百字,却藏着一个冰冷的市场公式:
1. 聋哑人无法呼救,等于节省“监管成本”;
2. 他们身兼“残疾人”身份,企业可名正言顺领补贴、减税;
3. 砖厂地处晋冀交界,一旦出事,跨省执法难度陡增。
于是,残障身份在这里被反向“溢价”——越残疾,越值钱;越沉默,越安全。这不是简单的“黑砖窑”复活,而是一场把国家福利政策倒灌成私利的精密实验。
二、“清欠”风暴里的暗礁:官方数据与砖厂烟囱的距离
耐人寻味的时间重叠:9月18日,央行刚刚宣布“三年清欠”大作战,重点之一正是山西这类“历史拖欠账款”重灾区;48小时后,长子县砖厂事发。记者在当地工商系统查到,该厂去年因“环保设备升级”拿到一笔230万元的低息贷款,款项用途注明“雇佣弱势群体”。同一笔公款,一边帮企业漂白信用,一边成为锁住聋哑人的手铐。所谓清欠,若只清理账面数字,不清理数字背后的人,就永远有人被当成“可以拖欠的生命”。
三、刑事责任之后,别忘了“行政原罪”
中国《残疾人就业条例》写得明白: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1.5%,每少一人,按年缴“残保金”。现实却是——
- 长子县砖厂在册员工121人,上报“残疾职工”8人,实际在岗2人,其余6人只出现在工资表,被业内称作“影子残疾”;
- 县残联每年对其“集中安置”点验收一次,流程提前两周通知,验收当天工厂放假,聋哑人被临时拉来拍照。
刑责只能解决“谁动手”,却无法回答“谁盖章”。如果验收制度继续允许“拍照式就业”,刑事判决书不过是给系统一次体面重启。
四、残障不是“福利票”,而是“权利主体”——来自英国的经验
英国2010年《平等法》把“合理便利”义务强加给雇主:不是“我给你岗位”,而是“你必须调整岗位”。若企业拒绝,残疾人可诉至法庭,赔偿无上限。核心逻辑是:残障补贴应该补给“权利受损的个人”,而非“占用他们身份的企业”。长子县案里,两名聋哑人至今没拿到一分工资,却“帮”砖厂吸走国家补贴——这正是“补贴给企业”而非“补偿给个人”的畸形产物。
五、给山西、也给中国的一张“三个必须”清单
1. 必须公布补贴去向:县级残联须在30日内公开每笔残疾人就业补贴的流水,接受支付宝/微信端扫码查询;
2. 必须让残疾人“带补贴择业”:把部分补贴直接打进残障者个人社保卡,企业只有真正雇佣并缴纳社保后,才能“按人头”申领配套资金;
3. 必须引入“第三方随时抽访”:由律师、社工、媒体组成的联合小组,可无需提前通知进入工厂,对残疾人进行单独访谈——若企业拒绝,即暂停其一切税收优惠。
结语
长子县的烟囱仍在冒烟,只是换了新招牌。刑事追责是逗号,不是句号。只要“残障=抵税”的公式继续存在,砖厂就可以像乐高积木一样,拆了又拼。真正的独立观察,不是围观铁链,而是追问:为什么铁链总能找到新的手腕?